

刚参加工作,在政府部门办公室工作,刚进入单位凡事都谨小慎微,做事说话可谓如履薄冰,办事力求勤勤恳恳、精益求精,可越是这样就越是担心说错话、得罪人,担心手上的工作出差错、领导怪罪,越是担心就越是放不开,人际交往过分拘谨,言谈举止过于拘束,让人感觉不自然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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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作快半年的时候,一位口直心快八面玲珑的同事善意的和我交心,据她了解同事们对我印象不是很好,而且颇有微词,对另一位处事风格与我迥异,平时可谓“吊儿郎当”、“放荡不羁”的同事评价反而很高,平心而论我工作更加努力、态度更加认真、服务更加热情。但结果却是得不到理解,通过这位同事点破结合自己思考,究其原因还是棱角太多,圆润不够,没有深刻领会“外圆内方”的处事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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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制发文件是对办公室文员的基本要求,按照发文程序办理文件天经地义,有时所属站所及事业单位要制发文件,但有的同志把本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签发的文件,特别是上行文的签发,请党组书记签发后交由我制发,遇到这种情况我会很原则的直接拒绝办理,请当事人重新找领导签发,在不规范发文的单位传统惯例影响下当事人认为我是小题大做,甚至有的还认为是故意为难;7 D* Y2 e; ]7 r7 b; r
+ J* u& v5 a& g6 j 政务信息事关社会影响,群众舆论,按规定在发布前须由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发,有时领导出差,暂时不能签发,但信息又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怎么办呢?我的做法是拒绝发布,待领导回来签发后再发布,很多次前来找我发布信息的同事都绿着脸离开;8 s' d# M8 \7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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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 C( J4 {# |! n$ ] 反思以上三例,如果我懂得圆润之道,就会化摩擦于无形。同事发文找错了签发人,要么是他不懂发文规定,要么是他没有意识到发文的严肃性,这时候,如果我可委婉说明原因,讲清楚公文处理条列的规定,并主动要求帮同事找一把手签发,这样亲力亲为,既能解决当下问题,也为下一次发文开个好头;同事发布信息,分管领导未签发,完全可以请同事通过邮件、QQ等网络工具传与其分管领导审核,发布后待领导回来补签,显然不分信息敏感与否、是否紧急搞一刀切是很难被人理解的;有的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好做实,而且要开心的做愉悦的做,若是不开心不乐意冷着脸,就算最后勉为其难的把事情给完成了,也是费力不讨好,当自己分身乏术,无力他顾时要学会委婉的拒绝,这也是处事上的圆润。- ]6 V% a* W( w+ s% @2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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