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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9 |* V' }. H, G1 L7 P' D% V行文主体方面存在的不规范做法有哪些?请举例说明.. ~1 ?9 k9 J# v% l- I3 o: Y5 C
& J% Q' V7 R) v老秘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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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Q2 D" O: U+ s3 S- N# y1 m (一)越权行文6 t1 z5 I& x! I4 ?
1.部门内设机构行文4 C" d' b! d5 x* K2 z) h; z
目前,由于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完全理顺,也由于一些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原因,部门内设机构越权行文现象较为普遍,正如 2000年10月8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所指出:“部门内设机构越权发文现象十分突出,成为文件过多的主要原因。”为此,《通知》还严肃指出:“严格控制部门内设机构发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内设机构,可以对外行文,但必须严格限定在职责范围内。各部门要加强对内设机构发文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擅自对外的正式行文,要立即予以撤销。” 国务院各部门作了表率,各级各类有关部门就应上行下效,有禁则止,部门内设机构对外行文,应从此杜绝。9 O/ E& `, ?0 N* Y9 d! K0 C
2.上级部门向下级机关正式行文
; e( K6 ]: I, x8 o! J “条条块块”纠缠不清,关系不顺,致使一些业务主管部门向没有隶属关系的下级机关发布命令、指示,或其他指示性文件。这也是在行文主体上不规范作法的一个较为严重的方面,为此《通知》指出:“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向地方政府发文。除与地方政府商洽工作、征求或回复意见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一般不得向地方政府正式发文。” 同样道理,此类行文亦应禁绝。
% ]2 F; K) q7 a# D3 } (二)非同级机关联合行文2 P" M* p4 k& b g3 |* W.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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