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q1988
发表于 2016-9-9 09:51:29
拆迁安置的问题相当普遍 成为今年城镇化建设的拦路虎 如不解决将极大影响城镇化进程
隔壁老王
发表于 2017-2-17 18:55:37
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确实激化了社会矛盾。“重庆钉子户”和“广州钉子户”的处理,又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
梦里中华
发表于 2017-2-22 17:24:32
如何破解拆迁安置这个“天下第一”难题,笔者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如下思考和探讨。
1.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拆迁安置,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产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和有力保障。我老秘网市目前实施的新一轮城乡改造建设所涉及的拆迁对象, 70%以上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设计标准低、建筑质量低,历史保存价值低的“三低建筑物”。通过科学论证和规划,将破旧不堪的老城区改造成现代化新城区,逐步实现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农村居住向新村集聚的目标,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和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破除目前存在的“难、怕、等”思想,形成有利于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zhelin
发表于 2017-3-15 15:30:28
拆迁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是当前各地方面临的共性问题
declangal
发表于 2017-3-17 10:27:11
拆迁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是当前各地方面临的共性问题
凌小峰
发表于 2018-6-1 19:49:52
2.新区、南郊新城区和城厢镇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因毗邻市区,参照市区政策(第一种)执行。安置补偿上,自市政府颁布《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太政发〔2003〕79号)文件后,逐步实行了多层公寓房产权置换安置,并对失地农民
火炬之星
发表于 2019-4-19 15:22:25
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
wangfujun3316
发表于 2019-8-21 16:54:10
目前拆迁安置工作处于新老法律的转换时期,随着《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国家将重新出台新的拆迁征收《条例》。拆迁问题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大局,国家颁布新《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将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过渡期将继续实行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及其配套政策。
马上有八块腹肌
发表于 2021-4-12 01:47:46
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材夜思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