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稳定,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检察机关肩负着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的使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检察工作中,要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检察工作主线,增强定纷止争意识,把促进和谐、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要把不出现、少出现新的涉检涉法材夜思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执法工作水平和成效的重要尺度,切实把执法办案同解决矛盾纠纷紧密结合起来,同释法说理、做人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构建和谐社会紧密联系起来,努力从源头上消除涉检材夜思。
二、延伸执法办案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全党全社会的重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应当以执法办案为基础,延伸工作触角、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式,在更广阔的空间内,探索社会管理的有效方法和长效机制,促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如铜陵县检察院通过探索服务民生新举措,先后出台了《服务县域经济20条意见》和《服务县域经济16条意见》,切实将检察工作主动融于、准确定位于、具体体现在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实际工作中。同时尝试民行检察工作联系点制度,把民行检察工作联系点和联络员作为辖区社情民意的“传递员”和检调对接的“调解员”,充分发挥民行检察工作联系点联络基层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解决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诉难、胜诉难、执行难、申诉难的问题,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拓宽民行检察案源。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比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的情况,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途径,创新工作思路,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力度,扎实抓好从源头上防治不廉洁工作。 社会管理,难点在基层,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关键在基层。然而有些基层检察人员执法思想存在偏差,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等意识不强,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注意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检察人员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全党全社会的重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应当以执法办案为基础,延伸工作触角、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式,在更广阔的空间内,探索社会管理的有效方法和长效机制,促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稳定,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检察机关肩负着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的使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检察工作中,要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检察工作主线,增强定纷止争意识,把促进和谐、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要把不出现、少出现新的涉检涉法材夜思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执法工作水平和成效的重要尺度,切实把执法办案同解决矛盾纠纷紧密结合起来,同释法说理、做人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构建和谐社会紧密联系起来,努力从源头上消除涉检材夜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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